宁夏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11月21日,记者从宁夏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紧盯民生领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侵害人民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益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协同各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民生福祉。
自治区检察院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台具有宁夏特色落实方案,确定11+1重点任务,细化32项措施,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全区三级检察机结合区域特点,开展62个“小专项”,办理社保、食药等各类民生领域案件7974件,移送线索463件,推动解决问题273项,建立协作机制61个,以“两聚焦两强化”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其中办理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民生领域案件,同时不断创新举措,完善机制,涌现出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包括同心县检察院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兴庆区检察院办理妨害药品管理罪案;灵武市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司法救助案;银川市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办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原州区检察院、固原市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贺兰县检察院办理的网络侵犯名誉权纠纷支持起诉案;石嘴山市检察院办理的行政赔偿再审检察建议案;西夏区检察院、银川市检察院办理的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利通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规范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宁县检察院办理的“中宁枸杞”品牌保护公益诉讼案。
以及民事检察以“大数据+”工作法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公益诉讼检察部署“假羊肉”等食品掺杂掺假专项行动推动“盐池滩羊”品牌保护;银川市检察院“332”工作法做实支持起诉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固原市检察院民事、行政融合履职高质效化解矛盾纠纷;金凤区检察院以“三个强化”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惠农区检察院以检民“双助理”模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红寺堡区检察院依托机制推动强化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沙坡头区检察院强化府检联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下一步,宁夏检察机关将把这些典型案事例推广应用于司法实践中,指导高质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更高的法治需求,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记者 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