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检察41万元救助金帮他们穿越阴霾
司法救助是一项民生工程,传递着司法温情,彰显着司法人文关怀。今年以来,永宁县检察院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2件4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万余元。
数字赋能,实现主动救助
一晚,从外省来宁夏务工的张某收到某软件发来的信息,提示他可借款5万元。为了给远在家乡的妻女打生活费,张某下载该软件,并按客服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签订一份电子合同后,手机提示银行卡号填写错误,让其点击链接下载另一个App联系业务员处理。张某又按照提示下载了该App。之后,业务员以银行卡被冻结需解冻等理由让张某转账解冻,并承诺随后会返还钱款。张某先后3次转账16万余元,却迟迟无法提现,才意识到被骗,立即报案。
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通过该院建立的“困难群体多元救助检察监督模型”,发现了这一线索。检察官经调查得知,张某被骗的钱款都是向亲友借来的,被骗后他无力偿还,生活陷入困境。检察官认为张某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来到400多公里外的张某老家——陕西省绥德县进行走访核实,得知张某的父母年事已高,均身患疾病,常年吃药控制;张某自幼肢体三级残疾,务工受限,长期在外打工,收入微薄;张某一家租房居住,妻子照顾2个女儿的日常生活。
永宁县检察院经分析研判,认为张某属于因受到刑事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其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向张某发放1万元司法救助金。
张某司法救助案,是永宁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模型办理案件的一个典型案例。
“我们走访调研后发现,刑事案件部分困难被害人遇到重大损害时,因为不知道司法救助途径和方式,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因此我们转换工作思路,从原先人工摸排司法救助线索,转变为利用数字化手段进行分析,实现从个案到类案的批量治理,以此提高司法成效。”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永宁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聚焦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整合检察、民政、公安线上数字资源,高效、精准筛查司法救助线索,通过数据碰撞发现司法救助线索。此举改变了以往数据掌握不全面、单向发现刑事案件个案被害人效率低等问题,以数据模型、数据碰撞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以更好地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作用。
联动创新,提升救助质效
“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发生车祸受伤,为了给他治病,家里借了很多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这次真是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让我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日前,司法救助人马某的妻子收到救助金后激动地向检察官致谢。
马某乘坐王某驾驶的摩托车,被贾某驾驶的轿车追尾,导致马某和王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贾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和王某无责任。马某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费3万元,贾某仅支付了1万元。2024年6月,经永宁县法院判决,贾某需赔偿马某各项损失12万余元,但贾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方查询未发现贾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马某的赔偿款至今未得到落实。
永宁县检察院对接法院摸排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时得知,马某一家系低保户,马某夫妇无固定收入,日常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且马某此前曾发生过交通事故导致左髋骨骨折,外出打工受限。此次事故后,马某头部神经受损,引发癫痫症状,需长期服用药物控制病情。马某的妻子自马某出事后便一直在家照顾马某,无法外出务工。夫妻俩育有3个儿子,均系在校学生,一家五口人仅靠每月领取的1700余元低保金维持生活。
永宁县检察院审查认为,马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迅速向其发放1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了马某一家的生活压力。
办案中,永宁县检察院“内外兼修”,不断提升司法救助质效。“对内,我们加强内部联动,深挖线索,各业务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对外,我们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妇联以及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的沟通联系,拓宽案源渠道。还与县妇联、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司法救助线索共享移送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探索多元化救助工作新模式。”12月18日,永宁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同时,永宁县检察院针对交通不便等实际情况,发挥线上救助的优势,让申请人通过手机微信提交救助材料,检察官通过远程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减轻了群众诉累。
司法救助对象小浩(化名)就感受到了线上救助的便利。
17岁的小浩年幼时父母离异,他长期和爷爷奶奶在老家共同生活,与母亲失联多年,其学费和日常生活费均由父亲在宁打工负担。后来,小浩的父亲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害身亡,小浩的身心遭受巨大打击,又失去了经济来源,不愿继续上学,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且身体多病,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未对小浩及其家人给予任何赔偿。
永宁县检察院发现线索后认为小浩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电话联系小浩的爷爷,告知其享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对申请程序和办理流程作了详细说明。因小浩在外省生活、学习,经济上和时间上都不便于长途奔波,更不愿到父亲遇害地来,检察官决定通过远程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联系小浩及其住所地村委会核实相关情况。经审查,小浩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向小浩发放1.5万元司法救助金。检察官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鼓励小浩完成学业。在检察官的劝解下,小浩渐渐走出父亲被害的阴霾,重拾课业。(首席记者 王潇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