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关于推荐无障碍环境建设咨询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推动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协同打造“ 包容性”无障碍社会环境,助推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无障碍畅享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全区残联工作要点》通知要求,我会拟建立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咨询专家库,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推荐人员范围。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残疾人专门协会和社会组织的在职或退休干部、专家学者及工作人员中推荐。
(二)推荐专业要求。在涉及法律法规、公共政策、设施建设、信息交流、交通出行、文化旅游、标准规范、环境设计、技术创新、人才培育、社会服务、公共治理等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具有较深专业造诣或工作权威性。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理论功底深厚、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实践经验丰富,热心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公正、科学、独立地提出无障碍建设有关意见;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六)一般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职级,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满5年(含5年)以上。担任过自治区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和社会组织副会长(秘书长)以上职务,具有10年以上相关决策咨询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学历、职务(职称)限制;
(七)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
对达不到第(六)项所列条件和要求,但有突出专业特长,在无障碍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专业造诣和一定工作业务权威性的,也可推荐(自荐)。
三、推荐程序
(一)公告发布。在自治区残联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ndpf.org.cn/)对相关推荐事项进行发布。
(二)材料申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规定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专家推荐(自荐)表》(见附件),加注所在单位(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自治区残联。
(三)资格审查。根据推荐条件对申报人员推荐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拟推荐专家意见,并提交自治区残联党组研究审定。
(四)结果公布。在自治区残联门户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确定推荐专家名单,并发布推荐文件。
四、其他事项
(一)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报名地点:自治区残联(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08号401室)。
联系人:万江
联系电话:0951-5668836、5668810(传真)
电子邮箱:nxclwqc@163.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专家推荐(自荐)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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