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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5-22 字体: [][][]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

  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党办〔2021〕52号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

  《关于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7日


  关于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

  致富提升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努力将红寺堡区打造成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特色产业上水平、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服务优质量、环境整治提品质、基层组织强功能5项重点任务,注重规划引领,推动机制创新,整合优化资源,扎实推进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三件事情,着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红寺堡区建成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经过努力实现“一年一变样、三年变大样、五年上台阶”的目标要求。到2021年底,红寺堡区城乡面貌明显改善,生态建设得到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补齐。到2023年,产业发展优势逐渐显现,特色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增加,自主致富能力稳步增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大幅改善,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到2025年,红寺堡区基本建成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农业特色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80%以上,特色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形成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达到7%、11%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赶上全区平均水平。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65%、95%以上。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5%以上,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治理得到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机制逐步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更加严密、治理能力更加有力,城乡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特色农业提质增效示范工程   

  1.做强葡萄酒产业。扩增壮大酿酒葡萄传统优势,实施葡萄低效园区改造提升工程,稳步增加葡萄种植面积,支持引进葡萄种植和葡萄酒酿造专业团队,提升葡萄酒品质,融入自治区“葡萄酒之都”一体发展。促进产业融合,把葡萄酒产业同生态治理、移民文化结合起来,加快建设肖家窑特色葡萄小镇、滚泉优质葡萄基地,支持发展葡萄酒产业配套项目,延长产业链。加强产品营销,培育营销队伍,创新营销模式,鼓励拓展营销平台,完善营销奖励政策,以销促产,达到产销平衡。到2025年,葡萄酒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培育3—5家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优质品牌产品, 带动农民年人均增收1400元左右。   

  2.做大肉牛滩羊产业。加快品种改良,加大对基础母牛、母羊培育投入,支持建设肉牛滩羊良种繁育基地,重点加强肉牛良种扩繁和优质滩羊保种扩群,促进产品标准与市场接轨。扩大养殖规模,优化饲草种植用地,完善饲草料、基础母牛和母羊补贴政策。鼓励肉牛滩羊“出村入园”,支持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通过政府引导、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农户”、托管养殖等模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建设高端肉牛生产基地、优质滩羊生产基地。完善配套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饲草料配送、屠宰加工、冷链配送、品牌营销、畜禽交易市场等全产业链项目,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到2025年,肉牛和滩羊饲养量分别达到15万头和100万只,产值达到30亿元,带动农民增收3000元以上 。   

  3.做优黄花菜产业。研究制定红寺堡区露地黄花菜生产技术、绿色栽培技术、制干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完善产品研发、精深加工、贷款贴息、“价格保”等支持政策,新建绿色优质高效黄花菜节水种植示范基地12个,推广示范集成技术,提高亩均鲜菜产量。引进黄花菜加工龙头企业,支持黄花菜产业园、交易大数据平台等项目建设,形成加工、储藏、交易、冷链、物流一体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红寺堡黄花菜”地理标志和区域公用品牌认证工作,加大对企业产品品牌的扶持和宣传,支持龙头企业组建专业营销团队,开拓区内区外、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到2025年,建成高品质黄花菜示范基地,黄花菜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 年产值达到7.7亿元,带动农民增收1600元以上。   

  4.做精枸杞产业。改造提升种植基地,坚持果用、叶用、茎用“三业并举”,推广规模化种植,支持节水抗旱耐盐碱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更新改造老产区,高标准发展新产区,实现种植规模稳中有增。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依托百瑞源、富阳、马渠地缘中药材等龙头企业,推进企业与种植散户合作,支持企业开展饮品、药品、食品、保健品等系列产品的研发。提升产品质量,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完善检测能力,确保枸杞干果应检尽检。加强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监管力度,完善枸杞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到2025年,枸杞种植面积达到3.5万亩以上,枸杞产业综合年产值达到2.6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草局;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财政厅、水利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厅、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实施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1.建设光伏产业示范园。支持建设光伏复合开发基地、500万千瓦光伏发电产业园区等新能源一体化项目,探索“光伏+牧草(枸杞、葡萄)”产业等开发模式,推行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开发模式,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有效衔接。引进第三方运维企业,提供高端化、智能化、专业化的运维服务。

  2.建设新能源高效利用示范基地。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规划建设330千伏、220千伏级升压站,鼓励引导新能源企业与当地用电需求大的企业开展市场化交易。发展分布式电源,支持建设一批屋顶自然分布式光伏发电利用示范村庄,引导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3.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引进新能源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建设风机电机、叶片、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和生物质发电、先进装备制造、电工电气等上下游产业链项目。到2025年,新增新能源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产值达到20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三)实施移民文化旅游体验示范工程

  1.保护利用移民文化遗产。加强移民旧址、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指挥部旧址保护,深入挖掘、系统整理对全区易地搬迁移民具有突出意义、重要纪事、重要影响的文物和文化资源,丰富宁夏移民博物馆内容,讲好“宁夏故事”,彰显易地搬迁所蕴含的时代价值。   

  2.发展乡村文化旅游。进一步完善永新村、弘德村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扶持发展休闲农业。改造乡村民宿,提升游客接待能力,打造多业态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 村旅游由单一休闲向深度体验转变。   

  3.建设罗山航模飞行营地。依托罗山独特航空运动资源和“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罗山飞行营地”品牌,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推动航空飞行营地和俱乐部发展,开发航空模型、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等航空运动项目,把罗山西麓打造成全国一流的航空运动飞行营地。到2025年,年接待游客80万人次,旅游从业人员达到3000人,旅游年收入突破4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乡村振兴局、体育局)   

  (四)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整治示范工程   

  1.提升基础设施水平。2021年完成红寺堡区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形成“主城区、重点镇、中心村”三位一体发展格局。推进以建成区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老旧小区及街区街面改造力度,支持改造升级城镇给排水管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供气供暖设施、道路街区等,加快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支持创建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区)。推动邮政、金融、电信、燃气、电力等公共事业和物流配送、冷链仓储、资源回收、商业网点尽快覆盖社区。   

  2.大力整治城乡环境。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场所、公共停车场等服务功能,大力推进街区升级。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做好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持续推进农村改厕,梯次推进城中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改厕与污水处理有效衔接。推进畜禽养殖场、散养密集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化利用。以公路沿线、村庄周围、乡镇驻地为重点,实施城乡清洁和绿化行动。支持红寺堡区积极创建一批美丽宜居小区(村庄、庭院),美丽村庄建设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   

  (五)实施水资源优化高效示范工程

  1.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巴庄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推行“互联网+城乡供水”模式,加快建 设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   

  2.实施高效节水示范工程。完善工程管理机构,明确主体责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高效节水工程建设管理。依托干渠、支干渠规划建设调蓄水库。加大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扩大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严控新增灌溉面积。实施盐渍化改造工程,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优化种植业内部结构,发展高效种养业,加大高效节水技术应用力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益,建成全域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   

  3.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时调整末级渠系水价,试点“互联网+农业灌溉”新模式,推行“乡镇灌溉管理办公室+村级专职水管人员”等灌溉管理新模式,规范农业水价收缴管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科学开发利用地表水,严格保护地下水,将水指标确权到户,鼓励用水权交易,开展节水评价,建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促进水资源的集约高效安全利用。到2025年改造盐渍化面积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建成扬黄高效节水现代化灌区。(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   

  (六)实施就业创业增收富民示范工程

  1.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建成职业技能培训实训中心,完善乡镇就业服务中心和村级就业服务站服务功能,建立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数据库,推进“互联网+就业”深度运用,创新以工代赈方式,持续推进开发式帮扶,统筹好产业发 展和稳定就业工作。   

  2.加强就业培训。加大“三支一扶”政策倾斜力度,支持承接养殖业、种植业、新能源等特色产业培训。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低收入群体开展以工代训。大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经纪人,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对零就业家庭实施“一户一策”,扩大公 益性岗位规模。   

  3.以创业促就业。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以科技创业带动科技服务和农民增收,形成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鼓励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高校毕业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农村青年、农村妇女等参与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支持建设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搭建创业创新平台。支持扶贫车间建设和发展。到2025年,实现年培训人员1500人以上、年输出劳务3万人次、劳务收入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乡村振兴局)   

  (七)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示范工程  

  1.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支持红寺堡区中小学校与自治区、吴忠市优质中小学组建教育集团,开展省域、市域“强校带弱校”教育协作,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学校规划布局,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大校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构建更加完善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建立普通高中与职业技术学校互通发展机制,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大体相当。

  2.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红寺堡区中医医院建设,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支持红寺堡区本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科)、卫生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宁夏医科大学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对红寺堡区医疗机构的帮扶, 合作共建医联体,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孤儿养育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保障水平。健全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平台建设,提高儿童之家的管理服务水平。开展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原户籍地协助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相关资料试点工作,兜牢织密社会救助保障网。(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医保局;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

  (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示范工程    

  1.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科学推进以罗山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推动罗山自然保护区与红寺堡区一体化发展。大力开展环罗山水土流失和退化土地生态修复,推进沙漠化、荒漠化、盐渍化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完善罗山自然保护区消防道路等基础设施,大力实施罗山周边生态修复、红寺堡区城区及生态经济林建设、国土绿化、生态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巴旦木种植及枸杞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等6大类项目。禁止开采地下水,禁止开垦开荒,逐步退出压砂种植。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6.5%,新增治理水 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   

  2.实施流域治理工程。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清水河、苦水河和红柳沟三条入黄一级支流保护修复,实施沟河道治理、 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   

  3.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试点,实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扩容工程。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有机肥,提高农用残膜回收率,合理利用和处置畜禽粪便,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草局;参加单位: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九)实施移民社会融入示范工程

  1.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围绕移民搬迁致富创作一批文艺作品,广泛宣传脱贫致富、移风易俗等先进典型事迹,唱响“共产党好,黄河水甜”的时代新声。引导群众打破封闭观念,树立开放包容理念 ,推动从“我是移民”到“我是居民”的认识转变。   

  2.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创建成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 习、相互帮助,增进感情交流,共建美好家园。   

  3.促进生活融入。大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谐社区等创建活动,为各族群众互融、互通、互学搭建平台,广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联谊活动,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政厅、民委〔宗教局〕)

  (十)实施党建强基示范工程   

  1.建强班子。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持续推动“两个带头人”工程提质增效,积极开展乡村干部“导师帮带制”试点工作。坚持和完善向重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 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2.建强队伍。公开择优选聘一批综合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入编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建立公开选 任村级事务管理公益性岗位常态化机制。

  3.加强社会治理。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1+6”政策文件要求,加强基层组织机构建设,推进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优化城乡社会管理服务“一张网”,完善居民议事制度,充分发挥移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主体作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推进改革创新

  (一)创新管理体制。总结运用“放管服”改革经验,为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扩权赋能,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运用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统筹好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政策,坚持系统性、增强协同性、打好组合拳,以管理创新促发展潜能。    

  (二)创新人才引进。支持红寺堡区探索人才政策和激励机制,实施“百名引才计划”,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实施特色产业科技支撑行动,鼓励区内科研院所积极提供智力服务。按照“一个产业、一个技术平台、三级技术服务团队”配置方式,支持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鼓励与教育、科研、医疗等领域退休老专家开展合作,弥补公共服务人才缺口。落实自治区职称评审“双定向”倾斜政策,按照专业技术岗位10%比例核增聘用定向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引导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完善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行政村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用2年时间实现全覆盖。   

  (三)加强财政金融服务保障。自治区财政充分考虑红寺堡区移民人口、贫困因素、财政困难程度、标准财政支出差异等因素,在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红寺堡区设立分支机构或网点,落实差异化要求,依法实施优惠政策。红寺堡区要完善项目库,通过归并、分类、整合,统筹高效使用各类项目支持资金。    

  (四)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推进产业、就业、信贷、社会保障、消费帮扶等政策落实。推行“网格化”管理,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减少的农村人口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建立低收入人口长效帮扶机制,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实现“四查四补”常态化。健全与移民迁出县(区)协调联动机制,探索解决自主性移民户籍、土地、社保等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支持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重要事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   

  (二)明确责任分工。红寺堡区要扛起主体责任,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研究谋划,主动沟通对接,细化方案措施,着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吴忠市要将示范区建设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支持示范区创建的具体措施,主动沟通协作,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积极鼓励对口支援地区、部门、社会各界,弘扬美德,大力援建。继续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    

  (三)健全考核落实机制。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和吴忠市支持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统计局等部门(单位)建立跟踪监测机制,每年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吴忠市、红寺堡区要健全工作推进落实机制,把握好各项工作推进的时度效,确保示范区创建达到预期目标。红寺堡区每半年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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