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化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化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党办〔2021〕54号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 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
《关于深化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3日
关于深化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的意见》(厅字〔2021〕10号)及全国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推进会精神,现就深化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总体要求
闽宁协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和创新实践,是东西部协作的生动典范。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工作,要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坚持和完善“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结对帮扶关系,拓展帮扶领域,优化帮扶方式,扎实推进重点任务,推动闽宁协作由政府主导向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转变、由单向援助向双向互动转变、由扶贫协作向全面合作转变,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东西部协作工作中继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二、扎实推进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重点任务
(一)加强产业合作。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支撑,以特色发展为目标,深化拓展“福建企业+宁夏资源”、“福建总部+宁夏基地”、“福建市场+宁夏产品”、“宁夏市场+福建产品”、“宁夏企业+福建资源”等模式,加快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深度协作,产业上下游配套完善,推动两省区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闽宁粮食协作,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打造“飞地经济”示范区,承接福建适宜产业和项目向宁夏梯度转移,吸引更多闽籍企业来宁投资兴业,力争“十四五”时期在宁闽籍企业达到1万家左右。强化闽宁两省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合作。建立健全两省区数字产业深度合作对接机制,加强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合作,推动宁夏数字经济发展。
(二)加强资源互补。发挥两省区比较优势,把宁夏土地、劳动力、旅游等资源优势,与福建生态、科技、人才、数字经济等优势有机结合,打通要素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形成充满活力的闽宁经济小循环,更深程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更大范围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拓展消费协作渠道,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提速、高效融合,强化产销对接,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打造优质农副产品供应保障基地,扩大葡萄酒、牛羊肉、小杂粮、冷凉蔬菜等名优特产品在福建的销售,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在国家东西部协作框架下,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探索以“点对点”方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充分发挥福建自贸区、厦洽会与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阿博览会、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等平台作用,共同推动两省区企业“走出去”,推动外资外企和侨企“引进来”,携手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
(三)加强劳务对接。稳定劳务协作规模,健全订单培训、定向输送、权益保障协同机制,落实脱贫劳动力赴闽就业补助政策,推广福建飞毛腿技师学院“1+1+1”模式,支持福建用工企业和职业院校来宁合作办校、定向培训、精准就业。支持在外务工人员带资源、带技术、带业务回乡创业,发展纺织服装、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四)加强人才交流。持续加强双向挂职,着眼宁夏发展所需和干部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福建省挂职锻炼,精准对接福建省选派挂职干部,促进技术互学、观念互通、作风互鉴。实施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围绕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柔性引进一批福建教学名师、医学带头人、科技特派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选派宁夏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福建进修培训,推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智力支援机制。
(五)动员全社会参与。完善支持社会参与机制和政策,加强两省区商协会和企业之间交流合作,深入开展“村企共建”行动,引导企业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闽宁示范村结对共建。继续深化两省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合作,积极鼓励慈善总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在捐资助学、医疗救助等领域开展协作。加强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了解闽宁协作、关注闽宁协作、参与闽宁协作的浓厚氛围。
(六)持续打造闽宁协作示范样板。做强闽宁镇,聚焦“业兴、人旺、宜居”,推动闽宁镇产城人融合发展,支持闽宁镇创建东西部协作示范镇、移民致富提升示范镇、乡村振兴示范镇。做优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实施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工程,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起好步、引好路,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大闽宁产业园,完善产业园区综合配套,推进园区低成本化改造,探索建设、招商、运营、管理和园区服务的市场化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帮助闽籍企业解决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产品营销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打造独具特色的闽宁协作示范项目。
三、健全完善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工作机制
(一)完善结对关系,推进多层次结对帮扶。坚持联席推进、结对帮扶机制,持续加强省际交流互访,坚持每年召开由两省区党政主要领导出席的省级联席会议,共同研究重大问题,共同商议合作大计,共同推动工作落实。科学编制闽宁协作“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省级部门和市、县、乡、村多层次结对帮扶机制,探索开展市级部门结对帮扶。
(二)拓展帮扶领域,开辟多方位帮扶协作。坚持产业带动机制,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资金、项目、人员等帮扶力量向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快脱贫县区产业发展,拓展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基层治理等领域协作,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三)健全帮扶机制,凝聚多方面帮扶力量。坚持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凝聚企业力量、社会组织力量和广大群众力量,探索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多方力量协同的有效途径。发挥福建省民营经济活跃、港澳台侨资源丰富等优势,引导更多福建企业家、爱心人士,带着资金、项目、技术、市场积极投身闽宁协作。
(四)优化帮扶方式,探索多途径帮扶模式。坚持互学互助机制,围绕“以协作促发展”的新使命新任务,坚持和完善闽宁协作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探索深化发展协作特别是经济协作的有效模式,加强区域协作,强化市场合作,更好促进闽宁两省区的产业转移承接,提升协作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